期刊信息
 

刊名: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
       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(Social Science Edition)
       2003.01合并到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
主办:中南大学
周期:双月
出版地:湖南省长沙市
语种:中文
开本:大16开
ISSN:1672-3104
CN:43-1393/C
复合影响因子:0.760
综合影响因子:0.366
历史沿革:
现用刊名: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
曾用刊名:中南工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
创刊时间:1999
国内外数据库收录
CSSCI(2019-2020)来源期刊

02 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期刊导读 > 2017 > 02 >

职权主义非讼法理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

【作者】 石春雷    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厦门361005

【关键词】 民事公益诉讼 职权主义 非

摘要】非讼法理是解决非讼程序的支配性原理,职权主义非讼法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突出民事公益诉讼区别于传统诉讼的显著特征,更好地实现诉讼价值,维护社会公益,审理民事公益案件时通常会部分引入职权主义非讼法理。具体体现在:职权干预主义的部分适用,包括法院释明权的行使和被告反诉权的排除;职权探知主义的部分适用,包括法院依职权调查事实、收集证据以及当事人负担真实陈述义务;职权进行主义的部分适用,包括被告负担强制答辩义务,调解、和解、撤诉的限制以及行为保全和执行程序的职权启动。

上一篇:定期金变更之诉的建构:以德、日两国变更判决之诉为借鉴
下一篇:审执分离视角下案外人异议制度的变革

版权所有:《中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编辑部  湘ICP备09001153号
地址:湖南长沙中南大学  邮政编码:410083